闽建协〔2024〕23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闽建协〔2022〕37号)及《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工作的通知》(闽建协〔2023〕85号),经有关单位申请等,我会组织审查及公示,现批准《福建省建筑业诚信标杆企业评价标准》等11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请有关编制单位认真组织协调,确保标准编制质量,按期完成编制工作。
附件:
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名单2024.4.22.docx
福建省建筑业协会
2024年4月22日